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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人事 - 人事室 | 2026-07-02 | 點閱數: 554

桃園市龍潭區潛龍國民小學115學年第1學期第1次第1-6招代理教師甄選簡章公告

一、招聘類別及缺額:

  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:

    實缺3名: 導師3名。錄取後實際課務由學校安排。

    虛缺(佔合理教師員額缺-預估缺,請參閱下方欄位說明5):5名

  1. 英語課程科任1名,並能協助指導英語讀者劇場與各項英語競賽等。
  2. 自然或社會科任3名-授課內容以自然或社會為主與支援行政工作等
  3. 體育科任1名-健康與體育課程與支援行政工作等。

(錄取後實際課務由學校安排)視學校實際需求調整任教科目及節數

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缺者,係為預估缺,倘本市教育局實際最終核定數額,低於本校錄取人數,應依實際最終核定缺額數為準;並依其成績高低排序無條件取消正取資格,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。優先順序為英語、自然或社會(依成績高低排序)、體育

二、聘期: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

三、報名資格

(一)代理及代課教師/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:

    1.中華民國國民。

2.無「教師法」第 14 條、第 15 條、第 19 條或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 條各款及第 33 條等相關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事者。

3.無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之情事者。

 (二)代理及代課教師報考人員資格:

  【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招招考,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】

  第1招招考:依教育部訂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。」第3條第3項第1 款規定「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之資格者。

  第2招招考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)

  第3-6招招考:具有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,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 者。)

四、報名日期:

第1次甄選報名:115年7月8日8時至11時止

第2次甄選報名:115年7月9日8時至11時止

第3次甄選報名:115年7月10日8時至11時止

第4次甄選報名:115年7月13日8時至11時止

第5次甄選報名:115年7月14日8時至11時止

第6次甄選報名:115年7月15日8時至11時止

五、甄試日期:

第1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8日

第2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9日

第3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10日

第4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13日

第5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14日

第6次甄試日期:115年7月15日

六、其餘請詳見簡章